哈佛大学最初称为“剑桥学院”或“新学院”或“新市民学院”,由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最高法院和常立法院于1636年投票成立。之所以于1639年更名为“哈佛学院”,是为了纪念学院的第一位捐赠人,一名毕业于英格兰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的年轻牧师约翰·哈佛(John Harvard ),因为他捐赠了779英镑(按每年增长6%,每12年翻倍计算,到2011年共翻近31番,相当于至少增长11亿倍)以及400本书籍(这是他的一半财产)。值得一提的是,哈佛校园里的教学楼、图书馆、博物馆、宿舍等建筑物,大多以捐赠者的名字命名。说到名字,Harvard University或哈佛大学只是学校的统称,其注册名为The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又称Harvard Corporation,是哈佛大学的两个管理机构之一,另一个是Harvard Board of Overs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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