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签证申请表
面谈时请携带必须的材料有:
1. 申请费收据,
2. DS-160表格确认页,
3. 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比你计划在美停留时间至少长出六个月,
4. 含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5. 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一张。
6. 支持性文件,根据签证不同准备不同的签证资料。
就学生及交流访问学者而言,美国大使馆敦促其于项目开始前两个月面谈签证。所有资料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所需材料并及时获得签证。
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性文件如下:
1.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或DS-2019 表(发放给J1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须与您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
2. SEVIS费收据:大多数J, F 和M 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请在前来面谈时携带电子版收据或I-797收据原件。
3. 个人简历:详细描述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4. 学习证明:证明有资格获得美国学校的录取并有能力完成在美国的学习,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成绩单和学习证明或毕业证明,国际考试成绩,如:TOEFL、SAT、SSAT、SLEP、IETLS、GRE、GMAT,获奖证明等。
5. 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所在美国大学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名字及电子邮件地址。
6. 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已经在美国大学里被分配了导师的研究生应当带来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简历或网页打印件。
7. 资金证明:证明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如:存款证明书,存折,收入证明,现金投资等。
8.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如:户口本,关系证明,固定财产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会获得签证。
同学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若自己无法准备齐全,可向家长、学校老师和亲戚朋友等请求协助。资料准备好后,同学们必须预先熟悉所有项目,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自己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
本文发表于:2011-11-03 16:47:36